当我回过神来,他已经倒在一滩血泊之中。
凶手无疑是我。
这可怕的一幕毫无保留映进我眼眶里时,我抖动得如狂风中落叶般的手松开,刀子哐当一声掉到地上。
上面沾满了血。
浑身细胞都在叫嚣着害怕,我感觉下一秒它们就要破体而出。我几乎要失声尖叫起来,仅存的理智阻止了我这样做。
我冲进洗手间,一屁股坐在马桶上,试图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——马桶对面明晃晃的镜子显出我此时的面容。
鸡窝似的头发乱糟糟地堆在一起,脸色过分苍白,与眼眶里红得出奇的血丝形成鲜明对比,嘴唇控制不住,不断翕动着,那张平平无奇的脸比往日还要难看。
如果陆宇现在还活着,一定会抽一口烟,然后在拖得干净到能映出人脸的地板上吐一口唾沫后嘲笑我。
可惜他现在死了。
并且活该。
1
陆宇是我的男朋友,我叫许招娣。
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生,放在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种。所以,陆宇喜欢我我是受宠若惊的。
其实陆宇的条件也不算很好,长相中等,身高中等,收入中等,但他打得一手好篮球,大学那会儿叱咤篮球场的时候撩一撩湿透的刘海,旁边便能听到无数欢呼,追他的女孩子很多。
我们在大学认识的,我们是同班同学。我读的文科专业,文科专业女孩子多,男生屈指可数,因此就算我从不关注他,也没有和他接触过,他的名字也会时不时钻进我耳朵里。
“陆宇今天打篮球好帅!”
“学习成绩也不错啊,看他平时不怎么学的样子,还从不挂科呢!”
“听说最近还去参加创业大赛了,好想和他组队啊。”
……
这种话如穿堂风,轻飘飘地从我心里闪过,从未泛起任何涟漪。我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,与其说自知之明,倒不如说自卑,这种大众情人一样的人物和我有什么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