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忍把千金酬一笑?毕竟相思,不似相逢好。”
这句诗原本是嗔怪,在她这里,这一个个字看着真是刺眼。
窗外的霓虹灯鲜红的、明晃晃的,照的屋里一阵亮;可一会儿影子就来把这些光亮细嚼慢咽进去。
屋里有一只白猫,纯白色的,毛很长,偏额头上有一片黑斑,在窗台上正舔舐自己的爪。
一双手从暗影里伸出来,把猫抱下去了,连接手的是十根纤细的手指与一对清瘦的臂,腕上散着幽幽的香气,与黑暗融为一体;她和猫也消失。
屋里点了一盏夜灯,在床边,床上摊着毛毯还有一本书。她抱着猫,若有所思。
这是一栋老屋,可从他身后走两个街区便是最繁华的夜,交通灯好像都比这边的红些。夜里的风饮下烟火,江边的人们吞下酒精。霓虹灯牌立在街的两旁与楼上,倒也是一番风景。
如果背着这个旋涡,朝这幢老屋走来,声音是逐渐安静了,一道明暗过去倒像是到了另一个世界。
猫大概是怕热,又或是嫌她折腾,得了个空便挣脱出去,跳回窗台上向外望。她说是在看书,心却不知道往哪飞呢。等回过神来定睛看看自己的书,发现那是一本《简爱》,她更觉烦躁。从来是不喜欢里面那个女子,她总在不当的时候反抗,该反抗的时候又屈服了。
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日子了,她伸手去拿日历,抬眼看到旁边的架子上挂着那个项链,绳已经有点磨损,吊坠是剔透的琉璃。她摘下来,冰凉凉的——没了人的体温,也不过是一个物件;加上了,却像是捆仙索了,任你再神通广大还不是被它小小一件拴死。
她是经历过兵荒马乱的。
不少人爱她,倒也合理,单论皮囊。她想到这总是自嘲,不知多少人见了她便狂妄地说些永恒。她都当笑话来听。
——她并不是瞧不起这些人肤浅,而是不信任自己。一旦自己相信了,那笑话就成了她本人了。
“大都会”有硕大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