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
又过了几天,到了我 18 岁的生日。
这天,我像是回光返照,精神变得格外好。
终于熬到 18 岁,死前,我还有一件事想做。
柳金花小心翼翼来到我床前,说要送我生日礼物。
她亲手做了一只发夹。
一只镶着珍珠和蕾丝的小绵羊发夹。
比应欢欢十岁生日那年,做得更大、更华丽。
“小笙,这个小绵羊发夹,你之前不是很喜欢吗?妈妈做了个更好的给你。”
她捧出发夹,想要给我戴上。
10 岁的我想要,柳金花把我打了一顿。
而今,18 岁的我,已经不想要了。
我看着发夹,淡淡说:
“这一个,没有当初你送给应欢欢的好看。”
拒绝之语,却让柳金花欣喜若狂。
“小笙,你想要原来那个对不对?妈妈这就去找应欢欢还回来。小笙你等着我,我很快回来!”
她以为,我还会接受她的礼物。
但我只是故意支走她。
柳金花前脚刚走,我就忍着疼痛,打车去了派出所。
今天,我 18 岁了。
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了。
我在派出所,把“奴”,改为了“笙”。
告别今生。
来世,请让我一生幸福吧。
(完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