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欢欢应欢欢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结局+番外妈妈,十八年的错爱,你拿什么还欢欢应欢欢》,由网络作家“三石故事会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又一次被妈妈虐打后,我发现了她在网上炫耀的帖子。“十八年前,我偷换了亲生女儿和闺蜜的女儿。”“如今,我女儿被她养得肤白貌美、聪慧过人;她女儿在我这里吃糠咽菜,准备过几天就卖给老光棍。”“我费尽全力,将我的女儿托举到了上流阶层。”“等她考上清北那一天,我再办个认亲仪式,把她抢回来!”我静静看完,甚至点了个赞。妈妈不知道,我早就偷偷做过亲子鉴定。她所期待的认亲仪式,将会成为她的噩梦。让她悔恨终生。1刚看到帖子时,我并没有意识到,这是我妈妈发的。直到看见发帖人的头像。一个镶着珍珠和蕾丝的小绵羊发夹。这是应欢欢十岁生日那年,妈妈亲手做了送给她的。应欢欢,就是妈妈闺蜜的女儿。当时我见小绵羊发夹好看,也想要一个。妈妈却一巴掌朝我扇过来。“就你这...
《结局+番外妈妈,十八年的错爱,你拿什么还欢欢应欢欢》精彩片段
又一次被妈妈虐打后,我发现了她在网上炫耀的帖子。
“十八年前,我偷换了亲生女儿和闺蜜的女儿。”
“如今,我女儿被她养得肤白貌美、聪慧过人;她女儿在我这里吃糠咽菜,准备过几天就卖给老光棍。”
“我费尽全力,将我的女儿托举到了上流阶层。”
“等她考上清北那一天,我再办个认亲仪式,把她抢回来!”
我静静看完,甚至点了个赞。
妈妈不知道,我早就偷偷做过亲子鉴定。
她所期待的认亲仪式,将会成为她的噩梦。
让她悔恨终生。
1
刚看到帖子时,我并没有意识到,这是我妈妈发的。
直到看见发帖人的头像。
一个镶着珍珠和蕾丝的小绵羊发夹。
这是应欢欢十岁生日那年,妈妈亲手做了送给她的。
应欢欢,就是妈妈闺蜜的女儿。
当时我见小绵羊发夹好看,也想要一个。
妈妈却一巴掌朝我扇过来。
“就你这么个贱货,能跟人家欢欢比吗?欢欢聪明又漂亮,是金枝玉叶的小公主,你算个什么东西?”
妈妈好像,从来没有爱过我。
她给我取名“张笙奴”,意思是“张家的奴隶”。
就连应欢欢的妈妈都看不下去,劝妈妈:
“金花,她毕竟是你的亲生女儿,改个体面点的名字吧。”
妈妈却不屑一顾。
“就她?一个克死她爸的倒霉玩意儿,有个名字就不错了!”
转头又笑眯眯看着应欢欢,眼睛发亮。
“还是欢欢乖,有福气,我一看就喜欢。我给欢欢买了金锁金手链,快戴上看看。”
妈妈恨不得把一切贵重的东西,都送给应欢欢。
从前我不懂为什么。
如果应欢欢才是她的亲生女儿,那么一切就说得通了。
然而。
我
的目光投向书包的夹层。
那里面,有我三个月前偷偷做的亲子鉴定书。
里面清楚显示,我的确是妈妈的女儿。
那这个帖子又是怎么回事呢?
2
思来想去,我决定去应欢欢家,问个清楚。
心里还抱着微薄的侥幸。
万一呢?
万一上次亲子鉴定做错了,应欢欢的父母真的是我的亲生父母呢?
我见过应欢欢被众星拱月的样子。
她好像没有烦恼,毫不费力就可以获得所有人的爱。
如果我才是应家的亲生女儿,是不是也可以拥有那样的爱,不必再像阴沟里的老鼠那般惹人厌恶?
妈妈带我去过应家很多次。
大多数时候,都是逢年过节,她带着亲手做的酸菜和酱料上门拜访。
她曾说,希望欢欢记得她的味道。
但应家根本不需要这些。
我家住在巷子里的老破小,应家却住在市中心的大别墅。
应欢欢的妈妈,名叫谢韵。
据说当年读大学时,谢韵和我妈是同宿舍的闺蜜。
谢韵长得漂亮,毕业后就嫁入豪门,跨越阶层。
我妈嫁给了家境小康的我爸,婚后才发现他是个赌徒。房卖了,车卖了,欠了一屁股债。
我爸不堪重负,跳楼了。
我妈就在这时候发现怀孕。
刚好,谢韵也怀孕了。
两个人预产期几乎一致,谢韵见我妈可怜,就帮忙安排了隔壁的产房。
所以换孩子这件事,完全有可能。
我按响了应家的门铃。
保姆还记得我,大概因为,我是所有来应家的人中,最落魄的一个。
她下意识朝我身后看看,警惕地问:
“你一个人?来找夫人?”
我局促地点点头。
“是很重要的事。”
“什么事?夫人很忙,我帮你转达就行。”
愣,嗤之以鼻。
“胃癌,装的吧?”
“病历就放在床头,你但凡对她上点心,也不至于这么荒唐。”
谢韵把我的病历塞给柳金花。
我知道,她这样做,是希望柳金花对我好一点。
但很显然,她要失望了。
柳金花翻了翻病历,没看我,反而瞟了眼谢韵。
那一眼,幸灾乐祸。
“依我看——”
柳金花观察着谢韵的表情,意有所指。
“得了这个病,要怪就怪她基因不好,天生命贱。反正都晚期了,干脆顺应命数,别治了。”
谢韵忍不住爆发:
“你这说的是什么话?你这样对得起小笙吗?”
“我怎么对不起她了?”柳金花叉起腰,下巴昂起,“我煞费苦心,给她谈了门好亲事。村口的赖麻子,虽然残了条腿,但年纪大会疼人。本来彩礼都说好了,现在她癌症晚期,没多久可活,人家肯定不娶了,白费我一片苦心!”
谢韵嘴唇颤抖。“柳金花,她还不到 18 岁!”
柳金花唇角微勾。
“就是因为她年轻,我才要为她早做打算。她跟欢欢不一样,要啥没啥,一无是处。如果不趁着年轻嫁出去,哪还有男人要?!”
谢韵气得胸口直喘。
我麻木地望着病房的天花板,习以为常。
幸好,我早就不对她抱有期待了。
我清楚,柳金花不可能爱我。
谢韵的关心也不是为我。
她只是在后怕,如果她的女儿真的被偷换,如今会过着怎样生不如死的日子?
从始至终,没有人真正关心我。
我只是很好奇——
妈妈,等你知道你的亲生女儿其实是我。
你会不会因今日的所言所行,痛彻心扉?
5
在柳金花的强烈要求下,我被带回了家。
正好,我也不想治了。
活
p>这是我最后一次给她的机会。
若她对我还残存一点点感情,我就把真相告诉她。
可柳金花想也没想,又是一巴掌呼过来。
“你还想高考?做梦吧。少废话,赶紧起来!”
我松开了手。
紧接着,被塞进一辆逼仄的小车。
里面死气沉沉,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。
而我的身旁,躺着一具新鲜的男尸。
我立刻懂了。
原来,是要送我去配阴婚啊。
我瞬间放松下来。
死人,有时候比活人更让我放心。
比起和柳金花相看两厌,我倒宁愿和死尸相处。
副驾驶坐着男尸的母亲。
见我乖顺,还算满意。
她告诉我,他儿子刚去世不久,准备带回村发丧。
而柳金花把我卖给了她家,当男尸的媳妇。
按他们村的说法,人死后四十九日之内,由于死者的执念让其灵魂还在阳间徘徊,并不宜配阴婚。
需要等七七四十九日之后,死者执念消散,灵魂坠入阴间,才可以举办“配阴婚”仪式。
今天接我,就是想让我先跟男尸培养培养感情。
等四十九日后,再举办“阴婚”仪式。
那时候,我也差不多该死了。
我不哭不闹,顺从了这一安排。
村里的日子,比在柳金花身边舒坦不少。
我每日看看男方的照片,吃吃祭品,不用干活不会被骂。
享受我生命中,最后也是最安宁的日子。
直到二十天后,柳金花兴冲冲来接我。
6
柳金花和买家商量好,要接我离开三四天。
我算算时间,该是出高考分了。
车上,柳金花满面春光,掩不住地兴奋。
“欢欢考了市状元,清华北大抢着要!现在记者都在往她家赶,就等着采访她!”
我倚着后座,面
10
又过了几天,到了我 18 岁的生日。
这天,我像是回光返照,精神变得格外好。
终于熬到 18 岁,死前,我还有一件事想做。
柳金花小心翼翼来到我床前,说要送我生日礼物。
她亲手做了一只发夹。
一只镶着珍珠和蕾丝的小绵羊发夹。
比应欢欢十岁生日那年,做得更大、更华丽。
“小笙,这个小绵羊发夹,你之前不是很喜欢吗?妈妈做了个更好的给你。”
她捧出发夹,想要给我戴上。
10 岁的我想要,柳金花把我打了一顿。
而今,18 岁的我,已经不想要了。
我看着发夹,淡淡说:
“这一个,没有当初你送给应欢欢的好看。”
拒绝之语,却让柳金花欣喜若狂。
“小笙,你想要原来那个对不对?妈妈这就去找应欢欢还回来。小笙你等着我,我很快回来!”
她以为,我还会接受她的礼物。
但我只是故意支走她。
柳金花前脚刚走,我就忍着疼痛,打车去了派出所。
今天,我 18 岁了。
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了。
我在派出所,把“奴”,改为了“笙”。
告别今生。
来世,请让我一生幸福吧。
(完结)
最新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