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张开,一点不羞地开口:“五文。”
朱厌还没有传达离仑的话,英招就一副活不成了的痛心疾首模样,“小崽子,我看你们也别去人间了,好好待在大荒吧。”
说着,他已经转身去找扫帚了。
朱厌见势不妙,赶紧拉着离仑就跑,朝着昆仑之门去了。
大荒的静谧,牵着手肆意奔跑的少年,路过的风,飞扬的衣摆,还有他们脸上满足的笑,构成了一幅美好的画卷。
离仑感受到掌心处朱厌的温度,他耀眼的银发随风摆动,时不时回首露出的明媚模样,深深地烙印在离仑的心底。
这一刻,他更加坚定了要将朱厌拴在身边的想法。
死都不要放他走。
昆仑之门,盖了白泽印记,两只大妖欢快地离开大荒。
朱厌欢喜于终于可以和最好的朋友来人间游玩。
离仑的欢喜,则是这讨厌的人间,有朱厌。
4.
人间山川湖海,飞鸟鱼群,好不浪漫。
日月转眼便逝,日夜更替快如闪电。
离仑与朱厌穿行于热闹的人潮,看着两边青黑色的砖瓦建筑,房檐下往前一点,连了一串串小摊子,贩卖着人间的美。
朱厌对这里的一切都新奇,这里看看,那里瞧瞧,似乎永远不会厌倦。
离仑看看手背上的白泽印记,又看看一头耀眼银发的朱厌,悬挂在嘴角那点仅仅的不满也烟消云散。
“这是什么?”朱厌停在一处,拿起那风车,好奇地摆弄着。
听着他们解释,是风车,有风就会转。
朱厌的眼里迸射出一抹崇拜,他折服于人类的智慧。
离仑还是不能理解,这到底算什么智慧。
上帝是公平的,给了妖无穷的力量,就会剥夺他们的智慧。
但是离仑却不以为然,只有弱者,才需要费尽脑筋去做一些没什么用处的东西,以图达到妖才能达到的水平,却不知道,他们还差得老远。
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