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家餐厅的位置离我住的地方不远。
餐厅不大,胜在安静,舒缓柔和的小提琴演奏让整个餐厅氛围感十足。
他不确定地问道:“曦姐,你觉得我实习期结束能留下吗?。”
我鼓励道:“还有大半年,你别灰心,好好干。”
公司对于实习生的考核十分严格,我没办法给他完全的准话。
我随意向窗外一瞥,出现一只尾巴稍秃的白色萨摩耶。
“你看那只耶耶,我家里有一只一样的。”
我指着笑道。
下一秒我就笑不出来。
因为牵狗的人是徐书则。
虽然只是一个模糊地侧脸,但他化成灰我都认得出。
我当即起身,想把狗抢回来。
转眼看到坐在对面的不明所以的陈秦。
想法瞬间被打消。
毕竟和前男友抢一条狗的抚养权这件事挺丢脸的。
陈秦应是没认出徐书则。
那天他在酒店见到的徐书则西装革履,一副商业精英的样子。
现在的徐书则穿着休闲,额前还戴着发带,活脱脱一个青春男大。
“真是一把年纪装嫩。”我内心暗暗吐槽。
我一眼就认出徐书则,是因为他身上那件T恤是我买的。
吃完饭,我才想明白为什么徐书礼能把花卷牵走。
他手上还有我家的钥匙!
他竟然无耻到这个程度,就别怪我去他家偷狗了。
当晚,我到他家附近蹲守,没想到又让我遇到他带女人回家。
这次的女人戴着戴着一顶圆顶礼帽,身着褐色短裙,裙下的腿又细又直。
我蹲在一旁,内心腹诽道:“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,没想到这厮私下玩得这么花。”
那女人还搂着他的肩膀,两人就这么进门了。
我愤愤地用手捶墙:“我一定要把花卷带回来。”
在连续蹲守一周后,终于被我逮到一个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