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这长安城最好的杀手,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,这城里最金贵的王爷救了我。
李聿言辞诚恳,心无城府,眼泪汪汪的抱着我,丝毫不顾那锦袍沾血的样子。
我暗中下定决心,这辈子就他了。
而在我觉得他最爱我的时候,李聿将我送给了别的男人。
我成了李聿的长嫂。
婚床上,李聿趁人不在缠住我“喜鹊,你最爱的是我对不对?”
“说你爱我!”
“说啊!”
他哭的歇斯底里,却没看见我早就捏紧了枕头下乌黑发亮的匕首……1长安鹭囚,是这城里最有名的私狱,我的主人玲珑,便是这狱的主人。
从我五岁记事起,她就扭着腰肢儿杀人,我出狱开刃那天,一只喜鹊低低飞过,玲珑只念了一句扫兴,喜鹊就开膛破肚躺在了我眼前。
她笑的酒窝浅浅“喜鹊,以后你就叫喜鹊吧。”
我不敢反驳垂下眼眸,点头称是,她对我服从的样子颇为满意。
不日,鹭囚最隐秘的排名板就挂上了我的名字。
末位:“喜鹊”而我顺着走位,看到了排名第一的甲子“十方”年仅五岁的我嗤之以鼻,好大的口气,作为杀手讲什么慈悲,看来这人也不过是个伪君子罢了。
我有了名字,也该有个主家。
在鹭囚等了七年年,磋磨了七年,等到了我十二岁。
这一日,玲珑说给我个任务,我欣喜若狂,证明自己,是每个杀手最好的荣耀。
我行走在一群乞儿里,手里脏的不成样子,街上吹吹打打好不热闹,是边关回来的郑武将军娶妻,这将军五大三粗,却是娶了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。
玲珑要我,杀了她!
郑大将军娶妻,满长安城的人都来了,上至权贵下至乞儿,但凡路过,皆有饭食。
听闻新妇长的祸国殃民,我再也按耐不住,窜进了婚房。
“爷娶得美人儿,似天仙一样,真是好福气。”
“谁说不是呢,这我要是个男人,也把持不住了。”
污言秽语低低传进我的耳朵里,守着的人不多,我记着自己的任务却还是忍不住好奇。
我扮成婢女的样子,溜进了屋里。
娇娇弱弱的女子正襟危坐,手似乎有些紧张的攥着,我拽着盖头往下拉,却被一掌推了出去。
盖头掉了。
我不可置信,身穿嫁衣的正是我日日见到的玲珑。
来不及反应,她大叫“